1、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力争13%以上。其中:一产年均增长5%,二产年均增长19%(其中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%),三产年均增长14%。三次产业结构由“十五”末的33.7∶39∶27.3调整到22.5:49.3:28.2,实现三产由二一三向二三一的转变;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增加11.2个百分点。
2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%以上。
3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%。
4、外贸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3%;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0%。
5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年均增长14.9%。
6、城镇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。
7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1600元和3300元,年均分别增长8%和7%。
8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.5%以内。
9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“十五”末降低20%左右。
10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.5‰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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