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来,市委、市政府多措并举,使法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,命案攻坚战、严打“两抢一盗”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、力克执行难、创建无邪教社区(乡村)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、思想作风整顿等活动方兴未艾,整体工作水平有效提升,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稳定、平安的社会环境。十年来,市委提出的“平安商丘”战略、“经济强市、文化名市、和谐兴市”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,都把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内容,使我市的法治建设收获了累累硕果:1997年至2006年,我市连续11次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成目标先进市,连续两届(10年)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综合治理优秀市。
完善机制保稳定
十年来,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深入,渐入佳境,完全得益于法治建设制度的完善。
近年来,我市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,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,对影响稳定的问题市主要领导亲自过问、安排部署解决办法。市委书记、市长及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等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排查不安定因素,研究和部署法治建设工作。我市深入贯彻《平安商丘建设纲要》,推动齐抓共建局面的形成,有关职能部门制定、完善本部门、本系统的平安建设具体措施,并作出承诺,接受监督。同时,完善政法综治干部教育培训机制,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,把群众满意作为地方和部门工作的主要标准,纳入目标考核,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。
此外,我市还严格实行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,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,其他相关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,并把法治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,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,作为干部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。通过强化责任、兑现奖惩,切实增强了全市各级领导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,形成争先创优、不甘落后的激励制约机制。
几年来,我市积极稳妥地处置了多起群体性事件,成功化解了睢县与开封县、杞县林场土地纠纷,梁园区、民权县因客运争抢客源引发的冲突等一批群体事件苗头,积极化解了多起赴京、赴省上访活动。此外,坚持落实商菏治安联防协作制度,连续多年实现了沿黄滩区和敏感地区无治安案、事件的协作目标。
与此同时,我市还加大情报信息的搜集力度,及时掌握深层次、内幕性、预警性信息,建立了县、乡、村三级情报信息网络,配备了1200余名信息员,加大了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,建立了专门的数据库,确保了一些群体性、突发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。为加大力度,还实行了市委政法委委员和委机关其他处、科级干部联系县(市、区)维稳工作责任制,实行上下联动、责任捆绑、目标管理,对联系人与被联系单位实行一体化考核,同奖同罚,确保了我市社会大局的稳定。
平安建设现活力
平安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十年来,我市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,加强领导,周密部署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全面落实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,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。
根据整体工作部署,我市把平安建设责任目标进行了细化量化、层层分解,在各个县(市、区)和市直部门内部由上到下,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保证书,形成了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的平安建设责任目标体系。在科学考核的基础上,加大了责任查究和奖惩力度,每年财政列支100万元奖励平安建设先进县、乡,其中奖励每个先进县区10万元、每个先进乡镇1万元。
动力促活力,压力出效率。十年来,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刑事案件22625件、民商事案件184580件、行政诉讼案件9273件,执结各类执行案件59421件。2003年和2005年,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。十年来,全市检察机关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3205件18657人,受理移送起诉17662件21694人,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504件,其中贪污、贿赂案件988件,渎职、侵权案件516件,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100万元。全市公安机关以命案攻坚、打击多发性犯罪和黑恶势力为重点,适时开展了春节安全保卫战、集中抓捕清查巡逻统一行动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、打击“两抢一盗”专项行动等多种严打整治专项行动,保持了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,取得了明显打击实效,使民权县“3·6”特大杀人案等一批现行命案得到迅速侦破,夏邑县、虞城县等地实现了现行命案发一破一,破案率达100%,全市现行命案的侦破率均保持了较高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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